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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负债不用愁,个人债务清理助你涅槃重生!滁州市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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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相关指导意见,安徽省已在全省多地法院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5月12日,凤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郑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知秋所作为管理人参加会议。

郑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债权人有金融机构和自然人,最大债权人系外省债权人,债权人预期、诉求及合规要求各不相同,债务清理计划制定难度大。管理人在凤阳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充分利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制度优势,针对债权人的各种顾虑灵活制定债务清理计划。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全部参加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关于债务人生活必需品(豁免财产)》《债务人清理计划》全部表决项。滁州市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的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主要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因债务人有积极配合进行债务清理的主观意愿,有管理人进行专业的财产调查,加上专项资金援助的优势,且全体债权人参加,具有更高的债务清理效率。制度核心是债权人附条件同意免除债务人的剩余债务,所附条件主要是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期间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并经依法处置分配。本制度深度借鉴企业破产法等成熟法律规则,融合执行和解、集体债权协商、公平债权分配等机制,具备与正式个人破产等同的债务清理、债务豁免、信用修复、人生脱困功能,是现阶段普通负债人最权威、最稳妥的合法解债方式。

未来,知秋所将持续深耕个人债务清理专业领域,力争成为本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业务的标杆律所,为深陷债务困境的诚信当事人打通家门口的法治化债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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