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信息
2024.12.27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5月6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4)皖118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固镇县安争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祯明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6月11日,明光法院通过竞争选任方式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国祯明光公司管理人。
知秋所接受指定后,开展工作中发现国祯明光公司具备重整条件,遂与债务人、债权人多方进行沟通,并在府院联动机制下,积极招募重整投资人。2024年8月21日,经债务人申请明光法院裁定国祯明光公司重整。
在各方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参与下,国祯明光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2月27日,国祯明光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195位债权人到场参加会议。充分体现债权人对此次会议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公司重整事务的积极参与态度。会议实现全方位沟通互动,确保了每一位债权人都能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参与到关乎自身利益的表决中来。
管理人在会上详细且清晰地汇报工作进展、债权审查情况等关键信息,使债权人对公司现状有了透彻的了解。《重整计划草案》的审议环节,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全票通过,非秸秆组和秸秆组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均获得通过,这一结果凝聚着各方的共识与期待,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蓝图。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秸秆类债权清偿率100%,非秸秆类普通债权人清偿率40%。相比较于公司破产清算清偿的条件下,清偿率由13%提升至40%。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国祯明光公司的重生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公司发展历程中的关键转折点。
会议结束后,债权人自发鼓掌久久不肯离去,给予管理人工作充分肯定。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国祯明光公司破产重整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今后,在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监督支持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国祯明光公司有望凤凰涅槃,以全新的姿态回归市场,实现债务清偿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与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