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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博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12/8     浏览次数:    



关于滁州市博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通知

 

2018年9月1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滁州市博海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琅琊区人民法院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滁州市博海电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月13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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