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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9/10     浏览次数:    
2015年9月10日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申请,已于2014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4年12月25日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9月10日,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法庭顺利召开,四十余家债权人与会,并对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且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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